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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华福大道北段(金科•阳光小镇)18号A3-30-1室房屋司法拍卖公告         ★★★ 【字体: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华福大道北段(金科•阳光小镇)18号A3-30-1室房屋司法拍卖公告
作者:cqhfpm    拍卖公告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9505    更新时间:2015-06-18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华福大道北段(金科·阳光小镇)18A3-30-1室房屋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79100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九龙坡区华岩镇华福大道北段(金科·阳光小镇)18A3-30-1室房屋,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为108.22㎡,《重庆市土地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号为105渝预告[2012]字第03409号,城镇住宅、出让地。拍卖保留价:37.4016万元,竞买保证金:3.7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77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78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现空置、有装修,详情见(评估报告)。有抵押,有法院查封。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标的物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能否过户的相关情况,并承担相应法律风险。

3、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物办证、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5166  63622130 老师 QQ716333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3905738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

重庆汇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5619

拍卖公告录入:cqhfpm    责任编辑:cqhf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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