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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9号(同聚远景)物理层第19层1号办公用房司法拍卖公告 | |||||
作者:cqhfpm 拍卖公告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9675 更新时间:2014-01-03 | |||||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9号(同聚远景)物理层第19层1号办公用房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月13日15:30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江北区建新北路9号物理层第19层1号办公用房,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建面约765.24㎡,权证号:103房地证2006字第27459号,出让地。拍卖保留价:959.46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月11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帐户,并于2月12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现有租赁,租赁期至2018年3月26日,租赁详情可到重庆联交所咨询。承租人如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帐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帐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帐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指定帐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3622166 63621526 陈老师 QQ:543070563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7188972 市高院监督电话: 67673247 67673497 重庆汇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1月 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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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录入:cqhfpm 责任编辑:cqhfp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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